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明确,眉山市应于2020年12月底前确保洪雅县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提高至100毫克/升及以上,督察发现,该厂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仍低于100毫克/升。
责任单位
洪雅县委、县政府
责任人
周代军、李忠云
联系电话
028-37412319
整改目标
进水COD浓度提高至100毫克/升及以上。
整改措施
1.完成引青入城截污干管探测、志远路排水管网新改建、关圣街及王井巷污水管网整治、九胜大道配套管网建设,确保洪雅县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达到100毫克/升及以上。
2.完成引青入城截污干管病害治理项目,将九胜大道依 云观邸小区污水管网并入市政管网,完成引青入城截污干 管建设。
3.完成修文路一段污水管网建设。
整改主要
工作及成效
经实施城区九胜大道配套管网建设、引青入城截污干 管病害治理等项目,洪雅县城市生活污水净化厂进水COD 浓度提高至100毫克/升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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