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对国民经济贡献度低,加之虚拟货币生产、交易环节衍生的风险越发突出,其盲目无序发展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节能减排带来不利影响。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发改运行〔2021〕1283号)、国家发改委令第49号等要求,为深入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整治工作,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完善问题线索举报渠道,特设立洪雅县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举报平台,现将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指通过专用“矿机”计算生产虚拟货币的过程,范围如下:
1.伪装成数据中心实质开展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企业;
2.其他多种隐藏形式进行“挖矿”企业、网吧和个人;
3.为从事虚拟货币“挖矿”企业提供场地租赁等服务的企业和个人;
4.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电力供应,从事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企业(个人)。
二、举报方式
可通过来电、邮箱、信件等方式。
举报电话:028-37400956
举报邮箱:545732354@qq。com
邮寄地址: 洪雅县市民服务中心11楼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邮编:620360
三、举报受理时间
工作日:9:00-12:00,14:00-18:00(电子邮件举报不受时间限制)。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对举报人及举报信息,我们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