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相关规定,2020年9月,洪雅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启动了县属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按照 “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6家事业单位进行了实地核查、1家进行了书面审查。现将抽查情况及处理结果公示如下:
一、抽查对象
序号 |
事业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住所 |
举办单位 |
1 |
洪雅县政务热线服务中心 |
12511724MB0W41549P |
孔琳 |
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新广场南路6号 |
洪雅县行政审批局 |
2 |
洪雅县农村能源开发服务中心 |
12511724G54528368N |
柳杰 |
洪雅县洪川镇志远路11号 |
洪雅县农业农村局 |
3 |
洪雅县水产渔政站 |
12511724068979956Y |
宋明刚 |
洪雅县洪川镇志远路11号 |
洪雅县农业农村局 |
4 |
洪雅县看守所医务室 |
12511724590465747H |
欧建容 |
洪雅县洪川镇封河坝3组 |
洪雅县公安局 |
5 |
洪雅县余坪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 |
12511724775849560U |
杨寰 |
洪雅县余坪镇新安路117号 |
洪雅县余坪镇人民政府 |
6 |
洪雅县止戈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12511724779833750U |
白荣军 |
洪雅县止戈镇柑子场60号 |
洪雅县止戈镇人民政府 |
7 |
洪雅县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大队 |
12511724582167862T |
罗婷 |
四川省洪雅县洪川镇北街65号 |
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二、抽查内容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载事项,包括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经费来源、举办单位等。
2.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公示情况,包括业务活动开展情况、对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资产损益情况、涉及诉讼情况和社会投诉情况等。
3.事业单位法人证章使用情况,有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单位印章的行为,实际使用单位印章、印迹与核准登记的名称是否一致等。
三、抽查情况及处理结果
抽查的7家事业单位中,洪雅县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大队、洪雅县水产渔政站、洪雅县看守所医务室证书刊载事项发生变化但未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检查人员当场提出了整改意见,并限定整改时限,并通报其主管部门,现已全部整改到位。其余4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载事项与实际一致、法人年度报告书公示情况正常、法人证章使用规范,抽查综合评价结果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