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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殡仪馆及观音阁生态公墓异地扩建项目选址论证报告批前公示
信息来源:洪雅县自然资源局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20-08-17

洪雅县殡仪馆及观音阁生态公墓异地扩建项目选址论证报告》已于2020811日通过了洪雅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0年第4次会议审议。为进一步增强论证报告编制的民主性和可行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眉山市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洪雅县殡仪馆及观音阁生态公墓异地扩建项目选址论证报告》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各部门及公众意见。

一、项目简介

    ()规划背景

1.国家、眉山市出台关于殡葬改革相关文件,要求深入落实殡葬改革试点工程,进一步明确洪雅作为殡葬改革试点工程内容。

2017年,民政部印发《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将眉山市作为民政部确定的80个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地市(单位)之一。2019年,眉山市部署了《眉山市殡葬改革工作三年行劢计划(2019—2021年)》,计划中明确了洪雅县工作任务:洪雅县2019年至2021年火化率分别达到85%90%95%;公墓安葬率分别达到20%40%60%以上;洪雅县新建1座殡仪馆。

2.洪雅县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县委、县政府多次组织会议,深入研究县殡仪馆及经营性公墓选址与建设。

2019416日,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关亍殡葬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2019531日,县委十四届第86次常委会,会议听取了全县殡葬改革工作情况报告;20191111日,县领导及相关部门实地查看殡仪馆及经营性公墓项目意向选址,县领导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县人大、县政协和相关部门对项目选址意见。

    ()项目建设必要性

现观音阁公墓未配套殡仪馆、火化区,火化工作主要依靠眉山市殡仪馆,运输距离远、成本高,且公墓容量趋于饱和,加之位于城市规划区内,根据公墓建设相关规范条例,不具备原址扩建条件。同时现状公墓承接洪雅、丹棱公墓安置需求,随着人口老龄化严重,年均公墓安置需求增大,亟需异地增配公墓。

   ()项目选址情况

1.用地位置:位于洪川镇石庙村六组(小地名:金竹沟)

2.用地规模:规划占地总面积约315.6亩;

3.项目工程建设内容:殡仪馆区:9507;经营性公墓:60400;墓穴75500个;生态绿地及景观面积:113139;停车场及其他配套设施:30000

    ()论证依据

1.与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28日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18日修订)

国家其他现行相关法规及相关文件

2.与城乡规划相关的技术规范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建标182-2017);

《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国务院);

《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

《四川公墓管理实施条例》(2017最新版);

《殡仪馆建设标准》(建标181-2017);

《洪雅县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

《洪雅县洪川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9年调整完善版);

3.与项目相关的技术文件

《洪雅县殡仪馆及经营性公墓建设建议方案》

《洪雅县推进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眉山市殡葬改革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

洪雅县盘龙栖福寿园景观规划方案

洪雅县殡仪馆及观音阁生态公墓异地扩建项目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洪雅县殡仪馆及观音阁生态公墓异地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洪雅县各相关部门审查意见

()规划原则

1.科学合理性原则

从全面、科学、协调发展的视角,融合城乡规划学、地理学、社会学、工程学等多学科知识,综合考虑影响建设项目的各项因素,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2.安全性原则

1)项目选址应具有良好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不应选在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的地震区;应避开有泥石流、滑坡、流沙等直接危害的地段,远离地上、地下的障碍物。

2)项目选址应位于当地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有利于排水和空气扩散。

3)尽量选择周边单位和居民较少、相对独立、交通便利的地域,处理好与周边单位及居民的关系。

4)项目选址应满足有关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同时考虑对周边环境不造成威胁与影响。

3.便捷性原则

项目选址应具备可靠的、适用的、经济的给水、通信等外部协作条件,并具有便利的交通运输条件。

4.协调性原则

选址尽可能考虑与城市规划、城市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及环境保护的关系,使项目的建设、运营和周边环境相协调,在保持项目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

() 论证结论

1.根据项目建设背景需求,洪雅县民政局、项目建设单位及选址论证项目组进行了多次现场踏勘。同时查阅土地利用规划图,避开基本农田集中区,最终选定洪川镇石庙村六组(小地名:金竹沟)。选址地点位于洪雅县城东北侧、洪川镇石庙村,距洪雅县城区约9公里,西侧有15米宽的硬化村道与省道106相连,东侧有17.5米宽道路连接丹棱县及余坪镇,可快速到达洪雅、丹棱县城;选址地点未处于城市主导风向上,对城区无影响,交通便捷,且拆迁量小,用地、基础设施等条件较好,现确定选用石庙村六组(小地名:金竹沟)作为洪雅县殡仪馆和观音阁生态公墓异地扩建地点。

2.用地性质:项目用地性质为B9 (其他服务设施用地)。

3.容积率:≤0.2

二、公示时间

2020817——2020916日(有效反馈意见时间为公示时间)

三、公示地点

1.洪雅县人民政府网站

2.洪雅县洪川镇石庙村村委会

四、联系方式

如您对《选址论证报告》有意见建议,可从即日起至2020916日期间(信件以邮戳日期为准),通过以下四种方式的任何一种向我们提交意见建议:

1.在本网页下方在线提交您的宝贵意见。

2.直接与洪雅县自然资源局规划编制股联系,联系电话:028-38876402

3. 通过我们的意见征集邮箱:1048985657@qq.com给我们写信。

4. 直接向我单位写信,通信地址: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洪州大道106号(洪雅县自然资源局)。


附件:1-1 项目用地选址位置图

1-2项目用地选址红线范围图

1-3项目总平面布局示意图

2 项目选址论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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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附件1(1~3).doc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