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老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LC1-05~09、LC1-11单元规划调整论证报告》日前已获得洪雅县人民政府批复。为进一步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乡规划的意识,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依法将该规划成果进行批后公告。
一、基本情况
调整范围总用地面积42.87公顷,西至禾森大道,南临修文路,北至九胜大道,东临青云街。该区域是洪雅老城片区的典型城中村,居住环境破旧,品质差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群众多次要求进行改造。为提升城市品质,改善群众生活条件,化解多方权益主体矛盾,急需对控规局部单元进行调整。
二、规划调整用地性质及相关的控制性指标
地块编号 |
用地性质 |
用地面积 (平方米)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m) |
绿地率(%) |
配套设施 |
备注 |
LC1-05-04 |
行政办公用地(A1) |
6591 |
-- |
-- |
-- |
-- |
洪雅县税务局 |
现状保留 |
LC1-05-06 |
住宅用地(R21) |
4454 |
-- |
-- |
-- |
-- |
-- |
现状保留 |
LC1-05-08 |
住宅用地(R21) |
104917 |
1.8 |
30 |
80 |
30 |
社区活动用房(不低于500m²);公共厕所 |
道路配建 |
LC1-07-05 |
住宅用地(R21) |
53970 |
2.0 |
30 |
80 |
30 |
-- |
道路配建,建议对外集中绿地靠地块南侧设置。 |
LC1-09-05 |
服务设施用地(R22) |
7082 |
0.8 |
30 |
12 |
35 |
幼儿园 |
-- |
LC1-11-02 |
住宅用地(R21) |
27846 |
1.5 |
30 |
30 |
35 |
居委会、老年活动站、文化活动站、社区服务站、托老所、社区卫生服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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