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地质环境监测站注销登记公告
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县委编委《关于整合设置洪雅县地质环境监测站和测绘地理信息服务中心的批复》(洪委编发〔2022〕8 号)文件精神,撤销县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洪雅县地质环境监测站。目前机构调整已经完成,人员编制已划转到位,现洪雅县地质环境监测站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原洪雅县地质环境监测站财务未单列,注销登记后如涉及到原洪雅县地质环境监测站债权、债务事项由洪雅县自然资源局承担。
特此公告。
洪雅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