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水利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四川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水函〔2019〕329号)、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验收销号细则>的通知》(川水函〔2020〕1361号)等相关文件,目前我县1座限期退出类电站已完成清理整改任务,并按要求进行了县级验收,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清理整改小水电名单及任务
电站名称 |
评估分类 |
整改任务 |
巴蕉岩水电站一级站 |
限期退出类 |
1.封堵取水口;2.机电设备拆除(含发电机组和输变电设备);3.断开并网线路;4.拆除厂房、压力管道。5.恢复拆除现场破坏的植被生态 |
二、公示意见反馈时间及方式
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向洪雅县水利局电话或书面反映。
联系电话: 028-36593988
联系地址:洪雅县修文路三段111号
洪雅县水利局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