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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公示 编号:2023第027号(潘茂霞)
信息来源:洪雅县自然资源局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23-02-24

不动产继承公示

编号:2023027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涉及继承的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的规定,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317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洪雅县市民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28-38877737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不动产面积

 

 

1

潘茂霞

继承

洪雅县洪川镇致远路921单元41

洪房权证洪川镇字第H-01463005247号、洪国用(2010)第1951

土地:19.42

房屋:114.00

住宅



公示单位:洪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