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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洪雅县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补充遴选实施主体的通告
信息来源:洪雅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23-03-02

洪雅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洪雅县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补充遴选实施主体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奶业生产能力,提高全县奶牛养殖智能化水平,现在全县范围内补充遴选洪雅县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实施主体1个,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有意向新建奶牛场、从事奶业养殖的个人、企业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

二、遴选要求

在洪雅县范围内宜养区新建设计存栏规模不低于100头奶牛场,符合养殖规划和防疫要求,业主征信记录良好,具备承担项目配套资金的经济能力。

三、补助标准

根据洪雅县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要求,中央补助资金不超过总投资的30%,补助资金不超过300万元

四、遴选程序

通过主体自愿申报,洪雅县农业农村局、洪雅县财政局对项目申报主体资格、建设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得分最高者为项目拟选实施主体,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项目实施主体。

五、报名要求

有意向新建奶牛场、从事奶业养殖的个人、企业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积极申报,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381800,报名地点为洪雅县农业农村局,逾期申报无效。报名时提交书面报名表和评分细则佐证资料

联系人:江理莎,联系电话:13778832550

附件:1.洪雅县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补充遴选

实施主体报名表

2.洪雅县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补充遴选

实施主体评分表

 

 

洪雅县农业农村局

202332

 

 

 

 

 

 

 

洪雅县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补充遴选实施主体报名表

业主姓名(名称)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新建奶牛场详细地址

养殖用地(亩)

设计存栏(头)

总投资(万元)

配套消纳土地(亩)

主要建设内容

 

 

报名业主签字盖章:  

   


洪雅县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补充遴选实施主体评分表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得分

1

建设方案

提供建设方案得5分,方案科学合理得10分。

10

2

养殖场选址

奶牛场选址符合养殖规划和防疫要求得10分,不符合不得分。

10

3

建设规模

设计存栏100—200头得4分、201—300头得8分、301—400头得分12分、401—500头得16分、500头以上得20分。

20

4

用地手续

取得保证项目用地规模的相关用地手续得20分,未取得不得分。

20

5

消纳土地

提供与设计规模相适应的消纳土地协议得10分,未提供不得分。

10

6

环保要求

取得相关环保手续得分10分,未取得不得分。

10

7

征信报告

征信良好得5分,有不良征信记录不得分。

5

8

其他

业主承诺2023年12月底前项目建成投用,且存栏奶牛不低于100头。提供承诺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

5

业主承诺总投资,400—600万元得2分,601—800万元得4分,801—1000万元得6分,1000万元以上得8分,未提供不得分。

8

业主提供安全建设承诺书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2

合计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