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洪雅县人民政府
  • |

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正文
不动产继承公示 编号:2023第038号 (王俊邦、王俊华、王俊林)
信息来源:洪雅县自然资源局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23-03-16

不动产继承公示

编号:2023038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涉及继承的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的规定,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47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洪雅县市民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28-38877737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不动产面积

 

 

1

王俊邦、王俊华、王俊林

继承

洪雅县洪川镇学街2号附14139

洪雅县学街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商业)合同号:217号、洪国用(2015)第99

土地:4.54

房屋:37.42

商业

2

王俊邦、王俊华、王俊林

继承

洪雅县洪川镇南街494134

洪雅县学街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商业)合同号:217号、洪国用(2015)第99

土地:8.48

房屋:69.82

商业

3

王俊邦、王俊华、王俊林

继承

洪雅县洪川镇学街24138

洪雅县学街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商业)合同号:217号、洪国用(2015)第99

土地:5.05

房屋:41.58

商业

4

王俊邦、王俊华、王俊林

继承

洪雅县洪川镇南街45号附14137

洪雅县学街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商业)合同号:217号、洪国用(2015)第99

土地:2.72

房屋:22.39

商业

5

王俊邦、王俊华、王俊林

继承

洪雅县洪川镇南街454136

洪雅县学街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商业)合同号:217号、洪国用(2015)第99

土地:5.47

房屋:45.07

商业

6

王俊邦、王俊华、王俊林

继承

洪雅县洪川镇南街474135

洪雅县学街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商业)合同号:217号、洪国用(2015)第99

土地:6.35

房屋:52.3

商业

 

               公示单位:洪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