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
遗失声明
因保管不善,将 川(2022)洪雅县不动产权第000420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胡丹
2023年04月17日
上一页: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 遗失(灭失)声明 (袁能全)
下一页:关于拨付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