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
遗失声明
凌建平、宋媛、胡淑琼、宋大利因保管不善,将 川(2022)洪雅县不动产权第000375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宋 媛 2023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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