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保护和传承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规定,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鼓励和支持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县文广旅局开展了洪雅县第十一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按照申报条件和相关标准,经各镇及企业推荐申报和县级专家委员会审核评定,产生了第十一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共8名)。
现将推荐传承人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3日至2023年6月2日。公示期间如对推荐传承人名单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意见反馈至洪雅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联系电话:13778847678,联系人:黄蓉
电子邮箱:648248640@qq.com
特此公告。
附件:洪雅县第十一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推荐名单洪雅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3年5月12日
附件
洪雅县第十一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申报地区和 单位 |
代表性传承人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1 |
牛儿灯 |
洪雅县瓦屋山镇 |
毛建平 |
男 |
1979.01 |
2 |
跑旱船 |
洪雅县止戈镇 |
李加梅 |
女 |
1981.12 |
3 |
柳江卤鸭制作技艺 |
洪雅县柳江镇 |
祝 菱 |
女 |
1989.01 |
杨 军 |
男 |
1965.04 |
董跃祥 |
男 |
1973.05 |
4 |
洪雅小青瓦制作技艺 |
洪雅县余坪镇 |
陈治忠 |
男 |
1975.03 |
5 |
罗坝月缘月饼制作技艺 |
洪雅县槽渔滩镇 |
牟光君 |
男 |
1977.12 |
6 |
洪雅雕刻技艺 |
洪雅县洪川镇 |
胡 洪 |
男 |
1974.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