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洪雅县人民政府
  • |

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正文
不动产权证书 遗失声明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雅支行)
信息来源:洪雅县自然资源局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23-09-18

不动产权证书

遗失声明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雅支行因保管不善,将他权000225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何灵太、徐愿勤                                                                                                      2023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