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计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县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2年度洪雅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县财政及相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加强增收管理,强化资金监管,统筹资金使用,着力保障民生、产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财政预算执行总体较好。2022年8月至2023年7月,审计和调查29个单位,促进财政增收节支1.04亿元。
一、财政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县级预算执行和县级决算草案,财政资源统筹及分配情况。审计发现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县财政非税收入滞留于专户,未及时缴入国库。
(二)存量暂付款清理消化目标任务完成难度较大。省财政锁定我县存量暂付款未达到清理消化的目标进度。
(三)资金拨付进度缓慢。有3个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已竣工,但资金滞留在财政部门未拨付。
(四)未按申报内容招标建设。1个项目中改扩能景区道路5.5公里,新增景区步道慢行步道1.7公里的申报建设内容未纳入招标范围进行建设。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部分镇和部门的预算编制、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部门基础管理情况等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三重一大”执行不严格。个别镇、部门未细化“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具体议事细则,未经党组(党委)集体讨论决策安排项目资金、新增工程投资和处置资产等。
(二)预算收支政策执行不严格。个别部门应征未征水土保持补偿费;未经批准,在预算科目间调剂使用资金;违背合同约定提前支付项目设计费;将项目经费结余资金用于非项目支出;将应由镇财政支出的保险费和加班费转嫁给社区等。
(三)财政奖补资金使用绩效不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存在管道断裂、污水直排、设施荒废的情况。
(四)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存在公务用车未安装ETC;公务用车用非ETC票据报销过路费的情况。
(五)工程建设程序不合规,竣工结算不实。个别项目工程建设招投标不规范;工程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工程建设过程不规范;工程项目审核把关不严,结算不实。
(六)财务支出管理不规范,会计制度执行不严。存在超范围报销差旅费用;无发票列支费用;未严格实行银行转账或公务卡结算;财务报账手续不齐全,未按约定提前支付费用及垫付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长期未收回等问题。
(七)单位内部管理有欠缺。个别部门职能发生变化后未及时修订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有的未建立内部审计制度,或建立了内部审计制度,但未严格执行。
(八)镇政府对村级财务监管不到位。存在未经镇党委、政府批准发放交通补贴;虚增参会人员发放会议补贴;重复发放误工补助;村级重大事项支出未经集体讨论决策;财务报销资料不齐;无正式发票列支费用等问题。
三、专项审计情况
对医院收费和采购、捐赠资金收支、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等事项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发现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医院违规收费。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扩大范围收费等问题。
(二)医院药械采购制度执行不严格。临时采购药械未按医耗采购规定程序执行;未按要求使用省药械集中采购和价格监管平台;设备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流于形式;购买耗材试剂时违规要求供应商免费投放相应医疗设备。
(三)捐赠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违规支出定向捐赠资金;捐赠物资管理不善,账实不清。
(四)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审核不严,结算不实。
(五)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资金制度执行不力。列支救助基金资料不全;未有效落实追偿管理机制。
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完成竣工决(结)算审计项目14个,专项审计调查1个。审计发现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工程价款结算不实。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
(二)工程建设手续不完善。个别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工建设、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三)合同管理不严谨。个别项目的施工合同未约定结算价计取方式;违规签订两份总监理工程师不一致的合同;超合同办理结算;建设单位无变更等相关程序取消合同约定的建设内容;未按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签订合同。
(四)资金支付不规范。个别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比例不符合要求;先支付工程款后开具增值税发票。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持续关注行政事业、企业和自然资源方面的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依法、全面、有效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审计发现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方面。个别镇、部门固定资产未记入单位固定资产账户;未清理清查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方面。个别企业存在违规签订合同、违规调整使用资金、违规开展大米轮换等问题。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使用方面。一是土地监管不到位,部分集体土地未记入村级资产账。二是民生实事有差距,部分污水处理设备由于后期管护不到位致使设备未运行。三是规划引领作用发挥不够,未完善将永久基本农田逐步建成高标准农田的有关规划等。
六、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多措并举,扎实抓好项目建设。一是各项目建设单位要提前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二是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的统筹安排,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拨付资金。三是各项目监管部门强化监督管理,保障项目建设合规、合法。
(二)遵章守纪,做到学法执法守法。一是各单位要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增强法治意识。二是各内部审计机构要切实履行内审职责。三是纪检、巡察、审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对违纪违法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强化整改,依法推进联合治理。一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及时召开党组(党委)会,制订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逐项销号;二是审计机关要加强对审计整改的指导,严把审计整改质量关;三是加强各类监督的贯通协调,持续开展审计整改联合检查和考核问效,对整改不力的追责问责。
审计指出的问题,县政府已责成涉及的被审计单位和国有企业积极采取措施,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县审计局认真督促整改,年底前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