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白江支行不动产权证明作废的公告
编号:2023第156号
因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抵押注销嘱托登记,但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将下列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1 |
他权0003068号 |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白江支行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洪雅县洪川镇雅运街B9幢1楼 |
土地:118.30㎡ 房屋:465.02㎡ |
洪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