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
遗失声明
凌敏因保管不善,将川(2020)洪雅县不动产权第000179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凌敏 2023年11月1日
上一页:关于《四川省洪雅青衣江元明粉有限公司成品仓库项目规划调整方案》批后公布
下一页:不动产继承公示 编号:2023第1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