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调整四川洪雅七里坪半山旅游开发
有限公司土地出让使用条件的批复
洪雅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调整四川洪雅七里坪半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土地出让使用条件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调整四川洪雅七里坪半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第1批次涉及的51个地块土地出让使用条件。其中,33个地块281.72亩调整土地出让使用条件(含增加土地使用年限地块1个4.91亩),县政府应退还的土地出让金52.36万元,四川洪雅七里坪半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县政府不予支付;剩余18个地块1.41亩,四川洪雅七里坪半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土地使用权,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依法无偿收储。
(二)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按程序完善土地出让补充协议和储备入库相关手续。
附件: 四川洪雅七里坪半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调整土地出让使用条件情况一览表(第1批次)
洪雅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3日
(公示期限: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9日。公示期内,如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我局提出。若无异议或经我局审核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程序予以办理,联系人:吴海 联系电话:38877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