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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洪雅通用机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信息来源:洪雅县交通运输局 | 发布机构:洪雅县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日期:2023-11-27

眉山洪雅通用机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现特向公众发布眉山洪雅通用机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眉山洪雅通用机场项目。

建设内容:项目新建A1级通用机场,飞行区指标为2B,建设1条长1200米、宽30米的跑道,1条垂直联络道,6个机位的停机坪,3200平方米的机库,2000平方米的综合业务楼,以及空管、助航灯光、消防救援等配套设施。近期(目标年为2030年)主要用于空中游览、旅游休闲、农林作业、应急救援,同时根据需要开展医疗救护、抢险救灾等通航飞行服务。机场近期占地面积442.05亩(29.47公顷

建设地点: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中保镇。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从环境角度考虑,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实施、选址的意见;项目建成后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对项目建设及运营的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及其他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眉山洪雅通用机场项目实施支持与否的态度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川洪雅云上瓦屋通用机场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洪川镇新文路3号

联系人:曹老师

邮箱:yswwjc@163.com

联系电话:028-37412153

(四)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航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12号

联系人:刘工

邮箱:avichuanping@126.com

联系电话:010-62037617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下载公众意见表如实填写,并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电话、信件、来访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注明:眉山洪雅通用机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并留联系电话反应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有效期

本公告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31127~20231211日。


附件:眉山洪雅通用机场项目环评公参调查表




建设单位:四川洪雅云上瓦屋通用机场有限公司

时间:2023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