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洪雅县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修订成果》的公示
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修订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2〕242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修订技术方案(2022年版)〉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2022〕17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县开展了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修订工作,并形成了修订成果。为保证本次修订成果的公开、透明,根据有关规定,现对修订成果予以公示,最终修订成果以省、市人民政府正式批复文件为准。因修订成果涉及广大群众利益,按照工作安排,需尽快将相关成果报上级审批,故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9日。广大群众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带上有效证件到我局反映。
地址:洪雅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洪雅县洪川镇洪州大道106号)
联系人:马晓琴
联系电话:028-38877674
附件:洪雅县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手册
洪雅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