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何艾玲因保管不善,将川(2016)洪雅县不动产权第000081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何艾玲 2024年1月9日
上一页:不动产继承公示 编号:2024第006号
下一页:洪雅县水利局关于2023年度办理取水许可证情况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