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应市场需求,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筑牢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我局围绕近年来规划管理的焦点、难点、盲点对《洪雅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9)》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洪雅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试行)。
修订后的《洪雅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试行)已经洪雅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3年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为保证规划的公开、透明,根据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2月17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附联系电话)向我局反映。
意见受理:洪雅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规划管理股
电话:028—38876402
附件:《洪雅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试行)
公示版
洪雅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