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员名单公布表
填报单位: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4年1月29日
序号 |
单位名称或个人 |
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地址 |
主要违法事实 |
查处与整改主要情况 |
处 理 部 门 |
1 |
胡杰 |
51382*********4515 |
/ |
洪雅县东岳镇万渠村9组 |
2018年6月至2019年5月洪雅县就业服务中心共为胡杰发放失业金15720元,代缴医疗保险费4750.10元,发放价格临时补贴76元,共计20546.10元。胡杰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于2018年6月至10月在广州市蓝月亮(中国有限公司)重新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属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经洪雅县就业服务中心多次追缴,胡杰于2019年12月14日退回664.60元,剩余19881.50元拒不退回。 |
洪雅县就业服务中心于2023年12月1日向洪雅县劳动监察执法大队移交《失业保险案件移交函》(〔2023〕第1号)。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立案后,于2024年1月5日向胡杰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洪人社监令字〔2024〕第1号),责令胡杰于2024年1月10日前退回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19881.50元(大写:壹万玖仟捌佰捌拾壹元伍角),逾期仍未改正。 |
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