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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度洪雅县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公示
信息来源:洪雅县自然资源局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24-03-05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发〔2023〕193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实施管理的通知(试行)》等文件精神,为推动我县城镇开发边界实施管理工作有效开展,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相关规则,对我县城镇开发边界进行局部优化,现将我县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公示如下:

一、局部优化方案

一)调入情况。本次调入地块为已依法批准且完成备案的建设用地和已核发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属证书的用地,具体为:洪雅县2013年第2批城市建设用地、2013年第2批乡镇建设用地、2013年第5批乡镇建设用地、2014年第1批乡镇建设用地、2014年第2批乡镇建设用地、2017年第1批乡镇建设用地、2017年第3批乡镇建设用地2019年第3批乡镇建设用地2021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洪国用(2015)第2293号、洪国用(2015)第2295号,涉及调入地块共计45个,面积约46.7333公顷,主要位于洪川镇、将军镇、槽渔滩镇、中保镇、东岳镇瓦屋山镇、七里坪镇,主要为商业和住宅。

(二)调出情况。本次涉及调出地块共计34个,面积约46.7333公顷,位于将军镇、高庙镇、中保镇、槽渔滩镇、中山镇、东岳镇、余坪镇,主要为已撤并乡镇及近期无建设意向区域。

(三)优化分析。调入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地块紧邻城镇开发边界,公共服务、交通、市政配套设施合理性覆盖,有利于地块的整体开发建设。调入地块已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区、生态修复重点项目、增减挂钩项目、全域综合整治项目,不涉及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等。

(四)优化结果。本次城镇开发边界调整满足调出地块面积及增量空间与调入地块面积及增量空间的面积不变,经局部优化后,我县镇开发边界总面积保持为38.42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内新增城镇建设用地为3.8平方公里,与自然资源部下发的我县城镇开发边界新增扩展规模一致。优化后对周边区域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无影响,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镇空间结构、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分区无影响。

二、公示说明

公示时间: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15日,共10日。

意见反馈: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洪雅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反映(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

意见受理:洪雅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规划编制股

话:028—37402887

 

 

洪雅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