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曹亚平因保管不善,将川(2024)洪雅县不动产第0006027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曹亚平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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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页:洪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四川玉湖岚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编号:2024第0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