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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HYG(2015)02号宗地因规划设计条件调整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的相关内容公示
信息来源:洪雅县自然资源局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24-06-24

根据202212洪雅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实施的洪雅县青衣江化工基础材料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01-01A-01-02地块调整论证报告(洪府函〔2022130号)四川省洪雅县青工科技有限公司HYP201502宗地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限高调。按眉府发〔202011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一)HYP201502号宗地原容积率≥1.0调整为≥0.8;绿地率≤20%调整为≤15%;建筑限高≤12米调整为地上总高度不超过24米,地下深度不超过5米。

(二)根据四川兴元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省洪雅县青工科技有限公司HYG201502号地块调整用地规划条件对地价影响的评估说明》:该地块涉及的规划指标调整对地价无影响,四川省洪雅县青工科技有限公司不补缴土地出让金

二、公示期限

2024624日至2024628日。

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向我局提出。若无异议或经我局审核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程序予以办理。

联系单位:洪雅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股

联系电话:38877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