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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四川洪雅福兴置业有限公司1宗国有建设用地超出批准容积率补缴土地出让金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的相关内容公示
信息来源:洪雅县自然资源局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24-07-31

 

20217月,四川洪雅福兴置业有限公司领秀卓越城项目整体竣工,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现场检查发现项目涉嫌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内容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该违法行为另案处理)。2022422日,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通过查阅档案、踏勘现场,测绘公司实测项目总建筑面积136208.93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01707.38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34501.55平方米;容积率1.86,比出让合同约定最高容积率1.8超出0.06

2023327日,洪雅县城市房地产开发中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研究城市房地产开发中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的会议纪要》明确“由第四工作组牵头,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加快完成领秀卓越城项目规划核实,同时对开发企业应缴纳的罚款和超容部分土地出让金依法进行追缴;县住建局要加快推进领秀卓越城竣工验收备案”

2024730日,县政府(洪府函〔202439号)文件批复同意四川洪雅福兴置业有限公司领秀卓越城项目超容0.06补缴土地出让金430.96万元,福兴置业公司确实无力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国家税务总局洪雅县税务局负责依法予以追缴。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四川洪雅福兴置业有限公司领秀卓越城项目超容0.06补缴土地出让金430.96万元,福兴置业公司确实无力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国家税务总局洪雅县税务局负责依法予以追缴

二、公示期限

202481日至202487日。

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向我局提出。若无异议或经我局审核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程序予以办理。

联系单位:洪雅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股

联系电话:38877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