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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刘杰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作废的公告编号:2024第115号
信息来源:洪雅县自然资源局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24-08-02

洪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刘杰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作废的公告

编号:2024115

因人民法院嘱托需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但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根据《不动产

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将下列证书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1

川(2022)洪雅县不动产权第0000826

 

刘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洪雅县洪川镇广场南路8号(馨雅丽都)32单元133

土地:8.76  

房屋:128.89

2

川(2023)洪雅县不动产证明第0002874号、川(2022)洪雅县不动产证明第0002413

洪雅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抵押权

洪雅县洪川镇广场南路8号(馨雅丽都)32单元133

土地:8.76  

房屋:128.89

 

洪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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