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4年7月30日洪雅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协议出让HYX(2024)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洪府函〔2024〕42号)精神,现将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HYX(2024)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予应林公司,土地出让面积为4441平方米(约6.66亩),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7年6月21日。应林公司缴纳土地出让价款533万元。
二、公示期限
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23日。
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向我局提出。若无异议或经我局审核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程序予以办理。
联系单位:洪雅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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