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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万靖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作废的公告​编号:2024第147号
信息来源:洪雅县自然资源局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24-10-31

洪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万靖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作废的公告

编号:2024147

因人民法院嘱托需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但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根据《不动产

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将下列证书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1

洪雅房权证监证字第0020861号、洪国用(2015)第852

 

万靖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洪雅县高庙镇果岭南路35栋(5号院B3-21单元220

土地:20  

房屋:41.75

2

川(2017)洪雅县不动产证明第0006034

峨边彝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抵押权

洪雅县高庙镇果岭南路35栋(5号院B3-21单元220

土地:20  

房屋:41.75

 

 

洪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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