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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赵君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作废的公告编号:2024第149号
信息来源:洪雅县自然资源局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24-11-01

洪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赵君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作废的公告

编号:2024149

因办理不动产权注销登记,但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根据《不动产

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将下列证书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1

旧证0005042

 

赵君

房屋所有权

洪雅县洪川镇月珠南街21单元22

房屋:165.4

 

 

洪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