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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司法局关于面向全国公开遴选外聘法律顾问的通告
信息来源:洪雅县司法局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24-12-11

洪雅县司法局

关于面向全国公开遴选外聘法律顾问的通告


按照《中共洪雅县委办公室 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洪雅县党政法律顾问团管理办法〉的通知》(洪委办发〔2018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决定面向全国遴选外聘洪雅县党政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党政法律顾问计划遴选20名以内。
 
二、遴选对象
 
符合遴选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律师事务所等机构中法学理论、法律实务、政府法制、社会管理、科学技术等领域的专家学者、法律实务工作者。
 
三、遴选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二)忠于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三)法学专家应当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经验,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
(四)律师应当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
 
(五)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受聘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还应当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六)年龄一般应在3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41211—2025110日;
 2.
资料。《洪雅县党政法律顾问报名表》;个人身份证、学历、履历、职称证书和能够证实其符合担任党政法律顾问资格条件的其他资料、证书、研究成果等复印件(原件备查);简介材料(包括基本情况介绍、理论研究、专业能力、近三年主要工作业绩、参与司法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相关工作、公益活动、担任各级政府法律顾问服务等情况,字数不限);
 3.
要求。申请人须将所有资料压缩为一个电子文档,并统一命名为“XXX法律顾问报名资料”,“XXX”为申请人姓名。并在报名截止日前将资料发电子邮箱:1159201364@qq.com

4.联系人:王程前、苏晋蓉,联系电话:028-38870768
 
(二)程序
 1.
县司法局发布遴选通告,公开遴选通告时间为30日;
 2.
通告期结束后,县司法局审核汇总参选人员资料,提出复核意见,择优拟定法律顾问候选人员名单;
 3.
县司法局公示法律顾问候选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日;

4.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县司法局将法律顾问候选人员名单报县委、县政府审定,县委、县政府从法律顾问人选名单中择优选定党政法律顾问,对决定聘任的,发出聘任通知,颁发聘书,并对外公布

五、其他事项
(一)为保证遴选工作的公平公正,报名者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宴请送礼,不得请托贿选;

(二)违反本公告有关要求和其他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三)被选定的党政法律顾问任期原则上3年,3年后重新进行遴选聘任;

(四)党政法律顾问劳务费按《洪雅县党政法律顾问劳务费支付规定》(洪府办发〔20241号)标准执行;

(五)本通告由洪雅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洪雅县党政法律顾问报名表



洪雅县司法局  

 20241211


附件


洪雅县党政法律顾问报名信息表





照片
 
(近期2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身体状况



最高学历


最高学位





参加工作时间



工作单位




毕业院校



研究方向



资格证书


证书编号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获奖

或者

处分
 
情况






近五 年课 题研 究及 发表 情况






主持

或参

与重

大涉

法事

务情







本人郑重承诺,以上所填内容属实。

 本人签名:


所在

单位

审查

意见

(盖章)
 
 





注:表格内容可按实际需要分栏,也可另设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