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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信息来源: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机构:洪雅县人社局 | 发布日期:2025-01-13

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四川珩天凤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紫瑞海棠20211121日开工,202499日完工,202518日完成竣工验收备案。该公司于2022530日和2023424日通过现金方式分两笔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共245.766472万元,现该公司向我局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65号)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工资保证金对应的工程完工,施工总承包单位作出书面承诺该工程不存在未解决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并在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告示牌及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门户网站公示30日后,可以申请返还工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正本。”之规定,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30日,公示时间为2025113日至2025211日。公示期间,如有紫瑞海棠项目拖欠工资行为的线索问题,请电话联系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联系人:石凡,电话:028-38870053028-37408151,地址: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洪川镇九胜大道371号人力资源监察执法股。

如发现拖欠工资行为,我局将依法调查处理。公示期满,如未发现有拖欠工资行为的,我局将按规定程序为四川珩天凤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办理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有关手续。



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113

抄送:四川珩天凤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