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规自资复〔2025〕3号
洪雅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洪雅县止戈镇止火街社区至中保镇联丰村(机场连接线)新建工程项目临时用地》的批复
重庆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洪雅县止戈镇止火街社区至中保镇联丰村(机场连接线)新建工程项目工程建设用拌合站临时用地的申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临时使用洪雅县中保镇联丰村六组土地9332.4㎡,作为临时拌合站,临时使用期限为批复日期至2026年7月31日止,请中保镇人民政府加强监管,在临时使用土地期间,不得改变临时用地的批准用途,不得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临时使用土地期满,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复垦工作,恢复土地原状。
此 复
洪雅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