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3〕4号)文件精神和省市财会监督检查工作要求,洪雅县财政局将组织开展2025年度财会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名单
1、洪雅县农业农村局
2、洪雅县市场监管局
3、洪雅县公安局
4、洪雅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5、洪雅县教育和体育局
6、洪雅县卫生健康局
7、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洪雅县司法局
9、洪雅县国有林场
10、洪雅县水利局
11、洪雅县经济和科技局
12、洪雅县交通运输局
13、洪雅县残疾人联合会
14、洪雅县行政审批局
15、瓦屋山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16、洪雅宏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7、洪雅发展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8、洪雅宏创砂石股份有限公司
19、四川玉屏山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洪雅县双天粮油储备有限责任公司
21、洪雅县洪川镇人民政府
22、洪雅县止戈镇人民政府
23、洪雅县将军镇人民政府
24、洪雅县瓦屋山镇人民政府
25、洪雅县柳江镇人民政府
26、洪雅县七里坪镇人民政府
27、洪雅县高庙镇人民政府
28、洪雅县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29、洪雅县余坪镇人民政府
30、洪雅县东岳镇人民政府
31、洪雅县中保镇人民政府
32、洪雅县中山镇人民政府
二、检查时间和方式
即日起至8月31日对被检查单位采取现场检查方式,被检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本单位2024年至2025年的所有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相关资料准备齐全,接受专项检查工作小组的检查。
三、检查内容及范围
(一)财经领域重大案件核查。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做好对财经领域重大问题线索的专项核查,督促推动问题整改和追责问责,保障上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
(二)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整治。围绕财经领域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聚焦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和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在县级部门开展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整治。重点围绕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及实施方案贯彻落实等方面,对县级部门开展专项整治。
(三)会计评估领域专项监督。聚焦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严厉打击财务造假,持续加大会计评估领域财会监督力度。围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监督、注册会计师行业专项整治、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监督、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监督、代理记账行业专项整治等5个方面开展专项监督。
(四)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持续巩固2024年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成果,强化过程监督,抓好系统建设、制度机制建设、责任体系建设,常态化完善预警规则,推动构建常态长效的预算执行监督体系。
(五)开展宜居宜业和美乡村项目资金监督。联合相关部门,以“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的方式,围绕筹资落实、资金管理、项目实施等方面,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核查,助力重大政策高效推进。
(六)开展民生保障领域政策落实情况监督。聚焦上级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一系列重大部署,聚焦资金到位率、对象精准性、使用合规性,采取抽样式、穿透式监督,联合相关部门,选取部分未直接补助受益对象的民生专项资金开展监督,确保重大政策落地落实。
(七)强化惠民惠农“一卡通”管理。以《四川省提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监管质效工作方案》为总抓手,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提升监管质效。加快落实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与“一卡通”平台数据交互,打造示范模板,逐步推广运用。积极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推动数据共享,为智能监管和主动帮扶提供基础支撑。动态清理规范“一卡通”项目清单,确保应纳尽纳、应退尽退。
(八)开展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核实工作。持续聚焦防范和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持续抓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工作,对移送的涉嫌新增隐性债务问题线索进行核实认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问责处理工作,规范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牢牢守住风险底线。
(九)配合开展种粮政策项目专项整治。根据审计发现问题,配合农业农村局开展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政策项目专项整治行动,将政策是否执行到位、种粮农民是否受益等作为整治主要内容,对从预算分配到效益发挥整个流程进行全面排查,切实做到以查促改、以查促管。
(十)工资津贴补贴专项核查。对照规范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政策及中央、省、市通报情况进行核查。重点核查是否按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正面清单执行,是否存在超标准、超范围、超水平发放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问题,对违规发放项目应停尽停情况,对前期排查出的问题是否做到立行立改等。对应核查参照公务员执行的事业单位及相关群体。
(十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货物和服务项目专项核查。重点核查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货物、服务是否按照《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本)》及政府采购程序采购,对于实行框架协议采购的货物和服务项目是否实施框架协议采购。
(十二)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开展综合检查。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各单位资产管理行为,全面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数据质量和管理水平,实现资产管理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处置规范、运作高效。
(十三)开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监督检查工作。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依照《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监督检查指标》开展全面自查,财政采取抽查方式检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落实情况。
(十四)开展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检查。重点关注资金安全、储备粮食轮换、存储、实物资产、合同管理等情况,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跟踪落实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督促及时整改到位,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度。本次检查的范围是2024年至2025年期间各单位执行财经法规和严肃财经纪律有关情况,如有必要,可追溯至以前年度和延伸至相关单位。
以上公示事项欢迎社会各界和公众监督。
联系人:洪雅县财政局监督绩效股 杨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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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洪雅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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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财政局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