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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农商互联暨完善农产品供应链项目”的实施方案
2021-10-15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hyx/2021-0015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1-10-15
 发布机构  洪雅县人民政府  有效性  有效

洪雅县“农商互联暨完善农产品供应链项目”

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农商互联,培育优质农产品供应链企业主体,创新构建产销对接机制,补齐农产品流通短板,根据《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商市建〔20196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要求,通过政策引导、市场参与的方式,推动农商互联,促进农产品流通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深入、精准对接,重点加强农产品产后商品化处理等流通设施建设,不断提高订单农业、产销一体、股权合作等长期稳定农产品流通模式在农产品流通中的比重,实现联产品、联设施、联标准、联数据、联市场,打造上联生产、下联消费,利益紧密联结、产销密切衔接、长期稳定的新型农商关系,构建符合新时代农产品流通需求的农产品现代供应链体系,提升农产品供给质量和效率。

二、建设目标

大力推进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构建农产品流通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利益紧密联结、产销密切衔接、长期稳定的新型农商关系,建设覆盖全县辐射周边的功能的农产品产地商品化处理集配中心,提高农产品商品化处理和错峰销售能力,形成现代化农产品供应链体系,提升农产品供给质量和效率,助力乡村振兴。

三、支持项目及情况

经过对已纳入全国“农商互联暨农产品供应链”项目库的洪雅县张花园农贸市场和洪雅县城西农贸市场项目的摸底,对洪雅县张花园农贸市场和洪雅县城西农贸市场重点支持这两个市场提升供应链末端惠民服务能力方面。

(一)项目业主情况

1.洪雅县张花园农贸市场项目业主为洪雅县张花园综合大市场有限公司。

2.洪雅县城西农贸市场项目业主为洪雅坤元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二)支持建设内容及财评审定控制数

1. 洪雅县张花园农贸市场:市场通道、市场地面黑化、市场摊位重建、市场大棚、市场排水系统、供电设施、通风设施、公厕、摊位功能分区、农残检测室、停车场、四防设施、公平秤设置、公示栏(LED显示系统)、市场自取水系统。财评审定招标控制金额为385.8万。

2. 洪雅县城西农贸市场:市场通道、市场地面黑化、市场摊位重建、市场大棚、市场排水系统、供电设施、通风设施、公厕、摊位功能分区、农残检测室、四防设施、公平秤设置、公示栏(LED显示系统)、市场自取水系统。财评审定招标控制金额为663.45万。

(三)财政补助资金

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给予补助洪雅县张花园农贸市场业主洪雅县张花园综合大市场有限公司120万元、洪雅县城西农贸市场业主洪雅坤元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189.18万元,共计309.18万元。

四、项目实施内容

(一)项目实施步骤

1.启动阶段(20203月—202011)

由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县经济发展、产业特色、电子商务、商贸流通企业现状进行全面摸底;拟定并报备工作方案;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审核和确定工作;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报市、省财政、商务主管部门评审。

  1. 实施阶段(202012月—20218)

    由县商务和康养产业局负责,指导项目业主制定项目具体实施方案,报县商务和康养产业局审定后组织实施,并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县商务和康养产业局、县财政局加强项目监督和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发挥好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 总结阶段(20219月—202112)

    县商务和康养产业局、县财政局初验后向上级部门申请验收和绩效评价,接受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对项目实施和绩效评价情况的抽查。

    (二)项目支持方式及原则

    1. 支持方式

    采用《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950号)规定的以奖代补(或财政补贴)方式对洪雅县张花园农贸市场和洪雅县城西农贸市场项目中的市场通道、市场地面黑化、市场摊位重建、市场大棚、市场排水系统、供电设施、通风设施、公厕、摊位功能分区、农残检测室、停车场、四防设施、公平秤设置、公示栏(LED显示系统)、市场自取水系统等建设内容一次性给予309万元的财政专项补助资金。

  3. 支持原则

    项目业主在“四川企业信用网”查询中无重大警告警示信息;项目土地、规划、建设等批建手续齐全,建设过程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建设资金筹措到位,项目无重复、多头申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由分管县级领导牵头,县商务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联合成立项目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监管资金安全和重大问题决策等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强化考核督查

    一是强化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建立项目督查督导机制,强化项目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对项目资金进行跟踪和有效管控,确保资金使用能够有效投入和运转。

    二是强化信息公开。充分运用涉农资金管理系统,强化涉农资金使用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公开透明度。

    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对在项目建设中截留、挪用项目资金及在工作中不作为的人员将严格责任追究,从严处理。

    四是建立和完善考核标准,强化考核。制定和完善具体绩效考核标准,严格对项目进行绩效考核,接受市、省对进行抽查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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