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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农商互联暨完善农产品供应链项目”的资金使用方案
2021-10-15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hyx/2021-0016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1-10-15
 发布机构  洪雅县人民政府  有效性  有效

洪雅县“农商互联暨完善农产品供应链项目”的

资金使用方案

202010月,我县收到省财政厅下达农商互联暨完善农产品供应链项目资金,共计309.18万元,用于深入推进全县农商互联暨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助力乡村振兴,促进消费升级。为切实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此资金使用方案。

一、补助对象基本情况

(一)张花园农贸市场。张花园农贸市场位于洪雅县洪川镇下正街249号,市场经营面积6973㎡,主营蔬菜、水产、粮油及肉类等农副产品。现有经营摊位429个,其中鲜肉摊位50个,蔬菜摊位66个,宰杀摊位9个,水产摊位8个,干杂摊位8个,熟食摊位7个,杂货摊位41个,大棚自由交易区摊位200个。

(二)城西农贸市场。城西园农贸市场位于洪雅县洪川镇洪州大道126号,市场经营面积5699.66㎡,主营蔬菜、水产、粮油及肉类等农副产品。现有经营摊位172个,其中鲜肉摊位54个,冷冻摊位10个,牛肉摊位4个,豆制品摊位8个,熟食摊位 8个,蔬菜摊位88个。

二、补助建设内容及招标控制价

(一)洪雅县张花园农贸市场:市场通道、市场地面黑化、市场摊位重建、市场大棚、市场排水系统、供电设施、通风设施、公厕、摊位功能分区、农残检测室、停车场、四防设施、公平秤设置、公示栏(LED显示系统)、市场自取水系统。财评审定招标控制金额为385.8万元。

(二)洪雅县城西农贸市场:市场通道、市场地面黑化、市场摊位重建、市场大棚、市场排水系统、供电设施、通风设施、公厕、摊位功能分区、农残检测室、四防设施、公平秤设置、公示栏(LED显示系统)、市场自取水系统。财评审定招标控制金额为663.47万元。

三、资金补助方式

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给予补助洪雅县张花园农贸市场业主洪雅县张花园综合大市场有限公司120万元、洪雅县城西农贸市场业主洪雅坤元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189.18万元,共计309.18万元。

四、补助资金使用实施内容

(一)补助资金实施步骤

1. 实施阶段(202012—20218月)。由县商务和康养产业局负责,制定项目具体实施方案报市商务局审定,并监督项目业主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县商务和康养产业局、县财政局加强项目监督和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发挥好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 总结阶段(20219—202112月)。县商务和康养产业局、县财政局初验后向上级部门申请验收和绩效评价,接受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对项目实施和绩效评价情况的抽查。

(二)项目支持方式和原则

1. 支持方式。按照《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950号)规定的财政补贴方式对张花园和城西农贸市场建设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财政专项补助资金。

  1. 支持原则。项目建设情况属实;项目业主在四川企业信用网查询中无重大警告警示信息;项目土地、规划、建设等批建手续齐全;建设过程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达到验收标准和绩效考核目标。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由分管县级领导牵头,县商务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联合成立项目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负责监管资金安全和重大问题决策等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强化考核督查

    1. 强化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建立项目督查督导机制,强化项目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对项目资金进行跟踪和有效管控,确保资金使用能够有效投入和运转。

    2. 强化信息公开。充分运用政务公开管理系统,强化资金使用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公开透明度。

    3. 强化责任追究。对在项目建设中截留、挪用项目资金及在工作中不作为的人员将严格责任追究,从严处理。

    4. 建立和完善考核标准,强化考核。制定和完善具体绩效考核标准,严格对项目进行绩效考核,接受市、省抽查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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