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规划信息>>空间规划>>正文
洪雅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调整方案公示
2025-08-11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gtzyj/2025-003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5-08-11
 发布机构  洪雅县自然资源局  有效性  有效

洪雅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洪雅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调整方案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川自然资发〔202431号)《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川规委会办20252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洪雅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调整方案面向社会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调整内容

(一)调入情况

本次调入城镇开发边界地块共计17个,面积约52.89公顷,涉及洪川镇、止戈镇、将军镇、中保镇、东岳镇、瓦屋山镇,其中中心城区范围调入30.33公顷。调入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地块紧邻城镇开发边界,公共服务、交通、市政配套设施合理性覆盖,有利于地块的整体开发建设。调入地块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等。

情况

本次调城镇开发边界地块共计14面积约52.89公顷涉及洪川镇、止戈镇、高庙镇、七里坪镇、瓦屋山镇,其中中心城区范围调15.48公顷。调出用地主要为近期无建设意向区域。

  1. 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城镇开发边界经局部优化调整后,我县城镇开发边界总面积保持为38.42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内新增城镇建设用地为3.8平方公里,与自然资源部下发的我县城镇开发边界新增扩展规模一致。优化后对周边区域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无影响,对城镇空间结构、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分区等不造成不利影响。

    二、公说明

    时间:2025812日至2025910日,共30

    意见反馈: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洪雅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反映(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

    意见受理:洪雅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规划编制股

    话:028—37402887

     

    附件: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调整示意图

     

     

    洪雅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811

  
附件【附件: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调整示意图.pdf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