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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征求《四川洪雅经开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意见建议的公告 | ||||||||||||||
2024-08-05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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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更有效率和更高质量,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文件部署,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洪雅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我局组织编制了《四川洪雅经开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四川洪雅经济开发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是对《洪雅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细化和深化,是对土地用途、建设强度、公共配套、空间组合和市政道路等作出的实施性安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和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等的法定依据。 根据规划编制和报批要求,现对《规划》开展为期30天的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5日—2024年9月3日。公示旨在加强社会协同和公众参与,充分听取公众意见,让规划成为凝聚社会共识的平台。《规划》公示版可在洪雅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hy.gov.cn/)进行查阅。社会各界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之一提交: 一、网站留言,在本网页下方在线提交您的建议意见。 二、电话反映,拨打(028-37402887)反映建议意见。 三、信件传达,邮寄地址:眉山市洪雅县洪川镇洪州大道106号洪雅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邮编: 620360 (请在信封上标注“四川洪雅经开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字样)。 期待您的参与,欢迎建言献策!
洪雅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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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川洪雅经济开发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公示版.z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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