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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洪雅县“十三五”安全生产规划》的通知 | ||||||||||||
2017-11-21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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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府办发〔2017〕49号
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洪雅县“十三五”安全生产 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单位、部门: 《洪雅县“十三五”安全生产规划》已经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6日
洪雅县“十三五”安全生产规划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十三五”安全生产规划部署,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和面临的形势 (一)“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成效显著。 1.综合治理卓有成效,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十二五”期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安全生产形势日益好转,生产安全事故指标严格控制和全面完成,监管监察执法有力有效,危险源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效显著,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扎实,社会安全意识不断增强,取得明显成效。全县“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的主要指标顺利完成,各类控制指标完成情况明显好于全市平均水平,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一是全县安全生产死亡人数大幅下降。各类事故死亡人数由2010年21人降至2015年的4人,2015年比2010年下降81%。二是高危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实现零死亡。三是“十二五”期间无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四是相对指标大幅下降。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由2010年0.23下降到2015 年0.08以内。 2.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初步形成。 (1)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进一步明确。县委、县政府出台了《洪雅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办法》《县级有关领导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分工》《洪雅县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管理办法》等规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形成了三级五覆盖、五落实五到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2)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成立安全生产执法大队,乡(镇)成立安办(安监所)、交管办。 (3)安全隐患治理体系取得一定成效。建立部门、乡(镇)、企业隐患排查网络体系,建立每月一排查、每月一整改、每月一通报机制。“十二五”期间,全县共累计排查治理省级重大隐患1处,市级重大隐患50处,县级重大隐患138处。 3.安全生产基础不断夯实,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1)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非法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整顿关闭煤矿企业2家,关闭(退出)非煤矿山企业8家,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企业改造提升2家,开展公路货车双超治理,推进交通安保设施建设,安装完成 206.46km 道路波形防护栏,县道以上等级公路安保工程全覆盖。 (2)安全社区建设已成为政府与群众共同推进的民生工程。全县共有9个乡(镇)开展四川省安全社区建设,惠及群众约25万人,建成“四川省安全社区”9个。建设乡(镇)自开展安全社区建设以来,无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3)安全文化体系建设明显。连续开展安全生产“三寻找”活动,企业从业人员素质得到普遍提升,政府监管监察能力得到大幅提高,安全理念得到广泛认可。 (4)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强化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安全生产基础仍然比较薄弱,安全保障能力有待提升。一方面,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水上安全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参差不齐,影响安全生产的复杂因素依然存在,安全生产及其监管任务艰巨、稍有松懈,安全生产形势还可能出现反复。另一方面,随着城镇化工业化,农村劳动力向产业工人、进城务工人员转移,安全生产知识和职业技能缺乏有效培训教育,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意识淡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和高危作业人员安全是安全生产面临的主要问题。 2.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需要加强,把安全生产各项要求落实到操作层面还有差距。政府部门的监管力度虽然年年加大,但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意识不高,“重发展、轻安全”的现象比较普遍。安全生产责任没有真正到人到岗,部分企业安全条件不达标、现场管理混乱、隐患排查治理的措施也不落实,未落实好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未制定应急预案,未开展应急演练;小企业数量较大,普遍存在安全投入不足的问题。 3.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还有落实不到位的现象。部分乡(镇)安全监管机构缺乏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监管力量不足。“十二五”期间,全县未发生一起较大及以上事故,一些行业领域更是多年未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部分行业监管人员存在麻痹心理、松懈状态、厌倦情绪,对日常安全生产活动中的非法违法行为重视不够。 4.职业病危害防治形势严峻。《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和落实工作还存在较大差距,企业及其职工职业病危害防治意识不强、重视不够、积极性不高。职业病危害防治缺乏人员、装备,监管力度不够。 5.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亟待提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体制、机制不健全、不适应。 6.安全宣传教育不够,安全文化亟待普及。社会安全意识普遍不高,消防安全、校园安全、交通安全等宣传教育工作需要常态化、系列化和长效化。 (三)“十三五”时期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十三五”时期是我县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攻坚期、实现经济转型升级和推动依法治县的关键期,给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新机遇和新挑战。 1.随着全面实施依法治国、依法治安的发展战略,安全生产工作必须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紧紧抓住“依法治安”这条主线。 2.随着“一地三区”的全面实施,全县经济大发展、大投入,安全生产保障任务大增。 3.随着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改革逐渐走向深入,要求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一步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围绕提高监管效率效能,创新安全监管方式方法。 4.各级党委政府把安全发展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融入到经济社会建设的各个环节,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根本保证。 5.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到2020年实现安全生产总体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到2030年实现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任务。人民群众对平安工作、健康生活的共同愿景使全社会对安全生产期望提升到一个全新高度。 二、“十三五”期间安全生产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入贯彻执行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红线,坚持依法治安,加强领导、改革创新,协调联动、齐抓共管,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社区建设为抓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强化安全文化建设,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风险管控与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安全发展。要始终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2.坚持改革创新。要与时俱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适应新情况、新要求。 3.坚持依法监管。要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势,由行政管控为主向依法治理为主转变,实现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4.坚持源头防范。要坚持谋划在前、预防在先,建立和实施超前防范的制度措施,牢牢把握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 5.坚持系统治理。坚持系统治理思想,建立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多方发力,织密齐抓共管、系统治理的安全生产保障网。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基本成熟,工作制度基本完善,全县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明显下降,职业病危害防治取得积极进展,一般事故起数不突破市政府下达数,较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与2015年相比,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 30%、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 19%、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 6%,新增新发职业病病例控制在相对稳定水平,各项指标达到或者超过全市平均水平,全县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三、主要任务 (一)坚守“红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安全投入、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安全培训、应急管理到位。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制订完善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层层落实到车间、班组、岗位和每一位员工;加强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的排查、报告、监控和整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制订事故抢险预案,并定期组织模拟演习,提高企业和职工抢险能力;积极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重视、尊重和保障职工群众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职工群众参与、监督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2.落实政府监督管理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强化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管理责任,落实各级政府属地监管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综合监管责任。切实落实乡镇、工业园区、景区等功能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3.落实责任考核与追究。建立事故控制指标体系和监督考核机制,加大投入,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专项整治和应急救援等工作,积极探索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办法,强化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加强安全生产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提高安全监管法治素质和执法能力,提高行政相对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推动安全生产依法治安。加强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 (二)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监管能力。 1.继续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明确部门、乡镇安全生产执法机构设置,探索建立安全生产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明确、工作分离、人员固定的监管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层执法力量,加强和规范乡镇、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落实乡(镇)、园区安全监管人员安全执法岗位津贴。推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工作条件标准化建设,改善并保障办公场地、执法装备和执法车辆,建立现场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运行高效的执法管理制度,制定量化细分的执法实施标准,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科学性。 2.创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方式。承接好中央、省级、市级部门下放和取消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相关行政许可项目审批与监管工作,实现依法严格准入、加强事前预防,强化事中、事后的监督监察。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行业准入许可取消后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加快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与应用,完善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推动将企业安全生产违法信息与项目核准、证券融资、银行贷款挂钩等工作。加强重点、源头监管,建立完善“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安全生产巡查检查制度,推行安全生产动态监管机制。探索实行派驻执法、跨区域执法等监管监察方式,大力推行政府采购第三方服务的模式。探索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一体的监管机制。提升安全生产大数据利用能力,整合建立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推动在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实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健全安全生产专家队伍服务机制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激励约束制度,培育扶持专业服务组织参与安全监管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环境。 3.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培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先培训后上岗、持证上岗和继续教育制度。开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的培训,加快提升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综合素质,切实增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责任意识。充实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加强人才引进,壮大安全生产专业队伍。 4.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研究制定具体方案和意见,明确贯彻落实工作的分工,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和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三)遏制重点行业领域较大及以上事故。 1.金属非金属矿山。着力抓好地下矿山通风安全、露天矿山高陡边坡及“一面墙”开采、尾矿库(排土场)等安全隐患综合整治,严格执行四川省主要矿种最低开采规模标准和最低服务年限,建立矿区生产数据库,实行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理,严格实行差异化、动态化监管。强化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非煤矿山机械化开采,推广中深孔爆破技术,建立完善非煤矿山安全监测监控体系。 2.危险化学品。科学编制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入园区、经营企业进市场、储存企业上监控、运输环节搞联动、使用环节管重点”。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标准化、自动化、信息化建设,强化源头和过程管理。以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规范化建设为重点,提升自动联锁控制和监控水平。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制度,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落后产能。建设科学有效的风险预警预报机制,建立重点行业、高风险生产装置、储存区域的安全生产基础数据库,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强化重点区域危险化学品仓储安全管理,严格重点区域仓库储存经营条件,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3.烟花爆竹。持续开展烟花爆竹违法违规经营的专项治理。 4.冶金等工贸。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结合产业规划及结构调整,积极推进高温液态金属吊运、粉尘防爆等安全技术改造示范,引导高危工贸行业提升安全基础水平,加大焦炉、高炉、转炉煤气、受限空间、劳动密集型企业的重点部位和环节的监管力度,切实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 5.道路交通。深化并巩固“治超治限”和“打非治违”成果,加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评估及标准化建设,加强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12吨以上重中型货车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信息共享平台等道路交通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道路运输专用车辆、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校车全部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并具有行驶记录功能和定位功能的监控终端,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定期集中排查整治长效机制,严格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安全管理;推进农村道路安保工程,实现安保设施全覆盖。 6.建筑施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立严格的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加大城乡建筑市场和城镇建筑施工安全监管监察力度;强化工程招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严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建筑施工机械、安全防护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品的监督检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与隐患排查工作,加大对建筑施工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7.石油天然气管道。建立油气输送管道安全保护长效机制,完善油气输送管道安全运行监管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加强油气输送管道建设项目源头和过程管理。扎实推进油气输送管道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城镇区域油气输送管道线路普查工作。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从严从重打击先清后占、盲目施工、打孔盗油等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危及管道安全运行的乱建乱挖乱钻非法违法行为,对重大隐患实行分级挂牌督办,确保油气输送管道安全平稳运行。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风险评估和检测检验工作。 8.特种设备。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加强特种设备证后监管。建立完善特种设备综合管理系统,建立完善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机制,规范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行为。落实特种设备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联动,重拳整治特种设备非法违法行为。 9.水上交通。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加强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推进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建立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评估体系;建立和完善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程序、事故预防、预控管理及水上应急救援机制。 10.电力。强化电站工程安全生产和安全施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确保电网安全,做好防洪度汛、迎峰度夏等工作;加强班组建设,提高一线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严格执行《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加强大坝的监测和巡查,确保大坝运行安全;强化应急演练,健全社会联动机制,加强雨情、水情预测预警,确保库区和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安全度汛。 11.消防。按照城市发展总体目标和相应的消防安全要求,科学制定消防安全发展规划,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整治火灾频发区和隐患区,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 12.民爆物品。严厉打击查处非法买卖、使用民爆物品。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逐步建立爆破作业现场监控、基础信息建设,强化责任落实,严格制度管理,严打严管严控。 13.水利。加强新建水库、江河堤防等水利工程建筑施工的安全监管。加强水库和水利系统大坝安全监管,全面治理病害水库。加强青衣江库区防汛安全监管。 14.城镇燃气。强化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城镇燃气充装企业和液化气经营使用环节安全管理,强化经营许可证的审批换证和证后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从事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充装、运输、储存、销售等行为。开展液化石油气经营专项整治。 15.旅游。完善县、乡镇(景区)、旅游企业三级旅游安全工作联动机制,加强部门联合开展涉旅安全专项整治,加强旅游安全宣传,健全旅游安全风险提示和预警制度,加快旅游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完善“四心工程”建设。 16.森林防火。推行森林防火信息化建设,完成县森林防火指挥中心(二期)建设,实现省、市、县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提升基层森林防火能力建设,重点加强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伍建设。 17.学校。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加强校舍、教育设施隐患排查,加强学生接送车辆整治及校车安全管理,开展安全教育进学校活动。 (四)坚持示范带动加强职业危害防治。 1.进一步强化职业健康监管体制机制建设。依法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明确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职责,形成责任落实、措施有力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格局。逐级抓好职业健康监管责任的落实与考核。加强各级监管机构职业安全健康监管队伍建设,充实技术人员,切实保障工作经费、执法装备。建设职业卫生宣传信息员队伍,加强乡镇、部门、行业之间的协调配合、齐抓共管。 2.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突出职业危害严重的家具、建材、冶金、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监管工作,积极推广应用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加强职业危害监管。全面开展职业病危害程度普查工作,推进水泥生产企业包装和装车两个环节的技术升级改造,实现自动化生产。提升石材加工企业的机械化水平,全部淘汰干法作业。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3.强化职业病危害防治基础建设。工作场所存在可能使劳动者接触到粉尘、化学性毒物、物理因素、生物因素等导致职业病的各种有害因素的建设项目,必须落实“三同时”制度。已建成投产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开展作业场所检测和现状评价,申报职业危害。从业人员岗前、岗中、岗后必须在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档案。对用人单位作业场所使用有毒物品的,实行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制度。 (五)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1.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制。逐步完善县、乡镇、工业园区、高危行业企业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完善政府统筹协调、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完善多方应急协调联动和事故现场救援统一指挥机制,整合应急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推行企办政助应急服务模式。 2.提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强化科技支撑和装备物资保障,优化应急救援队伍布局,深入推进应急救援基地、应急装备储备基地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基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科学编制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评估标准,强化应急演练过程管理,加大实战化应急演练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建立民间救援队伍。 3.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化服务体系。构建监管监察与行政执法、安全行政许可、应急救援、隐患排查治理、预测预警、办公自动化管理、公共服务等安全生产基础业务互联互通的信息枢纽,提升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水平和履职效能。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设完善县、乡(镇)、村(社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信息系统,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安全生产动态网络体系,全力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数字网格化建设。 (六)提升安全生产文化体系。 1.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宣传联动机制。建立完善政府、部门、企业、媒体及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宣教联动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宣教工作的社会化进程;建立统一的新闻信息统计、发布和共享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充分发挥宣传、工会、共青团等部门的优势,形成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新格局;加强安全生产宣传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安全文化机构的作用,推进安全文化产品自创与购买相结合,加大安全文化建设影响力。 2.强化安全文化示范建设及推广力度。大力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建立安全文化示范创建交流平台,注重示范企业引领作用;加强基层安全文化建设,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置能力;推动安全文化进社区、进工厂、进学校、进家庭,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和安全法制观念,形成依法治安、协同治安的局面。构建安全教育示范基地,加强以安全发展为主题的文化精品创作,普及安全知识,培养安全价值理念,提高社会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3.加强安全生产培训体系建设。加强安全培训信息化建设,打造“企业从业人员在线安全培训工程”,实现涵盖从业人员、企业、中介机构、监管部门等多方的安全培训“大数据”分析。 (七)坚持创新社会治理推进安全社区建设。 坚持安全、健康、和谐的理念,将安全社区建设纳入县委、县政府的民生工程,作为创新社会治理的载体和抓手,县、乡镇上下联动,建立跨界跨部门的机构和机制,整合资源,全员参与,持续改进。强化保障,学习国内外安全社区建设经验,建成眉山市四川省安全社区建设示范乡镇,力争到2020年建成以洪雅县政府为单位命名的四川省安全社区。 (八)创新模式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效能。 1.建立健全适应全区域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工作需要的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着力推动乡镇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推行安全监管协管员制度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安全生产信息员制度,推进安全生产志愿者行动。 2.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建设,保障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人员、设施、装备等到位,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和执法力度。 3.借力借智,继续引进第三方机构进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确保安全监管工作的专业性、科学性、严肃性。 四、重点工程 (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提升工程。 1.加强全县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培训。 2.加强技术支撑与业务保障单位工作条件建设,完善监管监察部门基础设施、执法装备和执法车辆。 3.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系统工程,深化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并加强基层安全监管监察的信息化、网络化建设。 (二)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能力提升工程。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的通知》要求,自2015年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五年行动”,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安全能力。继续加大力度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标准化建设和隐患排查治理工程,督促企业自觉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方面应当执行的有关规定、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应当达到的行业标准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和隐患自查自改自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走上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三)遏制重特大事故保障工程。 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明确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关键防控指标,建立危险源全过程管控保障体系,健全风险预测预警机制。 1.继续推进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领域的安全保障工程建设。 2.加强非煤矿山重大环节安全隐患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建设、高浓度粉尘场所爆炸事故防范能力建设、职业病危害防控体系建设、城镇燃气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建设。 3.开展非煤矿山、危化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状态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 4.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保工程建设,深入推进乡村公路和农村道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的安保设施全覆盖。 5.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在建工程和城市公共基础设施为重点,提高公共安全服务能力。 6.继续深化建筑施工、学校、水务、消防、特种设备、电力、石油天然气管道、商贸、旅游、民爆等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四)职业病危害防护工程。 1.加大职业病防治的工作力度,开展职业病危害状况普查,加强职业健康信息管理,建立企业职业健康监护信息化档案、从业人员职业健康信息数据库、从业人员职业病动态监管平台和职业健康监护信息系统,搭建职业病危害防治信息共享平台,逐步建立职业病危害防治的长效机制。 2.以防治粉尘危害、高毒物质与重金属职业危害为重点,实施职业病危害因素防范治理工程。所有的尘毒场所必须安装配置防尘毒设施,配备尘毒监控装置,并依法进行检测检验。开展职业健康示范企业创建。 (五)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工程。 1.建立安全生产综合监控平台,开展安全生产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建成生产安全事故预警预测平台。 2.建立和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立重大危险源动态数据库和监管系统,实现重大危险源动态预测、预警、预防,引导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 (六)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 1.建设完善洪雅县矿山救护队。督促高危行业企业建立和完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定期开展应急救援实训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监管部门与公安消防、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 2.加大应急救援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投入,加强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建立专门的应急装备物资储备点。加强公共安全、企业应急状态适应性培训和日常实训演练。 (七)安全文化建设工程。 1.开展安全生产“五进”活动。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以月促年,把安全生产“五进”(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落到实处。 2.加强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安全政务信息公开,完善安全生产信息网络和新闻发布制度。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社会监督机制,保障公民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鼓励群众举报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行为,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 3.全面开展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培训机构监管。开展全员安全培训,重点加强对学生的交通、防火防爆和自救知识等的宣传教育;将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培训纳入农民工进城务工培训的范围。加强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确保全县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率、持证率达 100%。 4.发挥县安全体验中心作用,通过情景模拟和现代科技手段,寓教于体验、受教于警示,开展紧急避险、创伤急救、事故伤害体验,与警示教育、安全培训有机结合,提高关注安全、热爱生命的意识,提升安全技能。 (八)安全社区建设工程。 创新安全社区建设方式,每年至少新建成 1个四川省安全社区,强化对已建成安全社区的持续改进。“十三五”期间,以县为单位建设四川省安全社区。 五、保障措施 1.落实责任。各乡镇政府、县级单位和部门要加大领导力度和工作力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把安全生产工作与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各项工作相结合,切实做到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要制定规划实施方案,逐年分解落实本规划内容,明确职责分工,逐级分解落实规划主要任务、政策措施和目标指标。要切实保障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装备、经费按需到位,协调好综合监管与属地管理、行业监管的职责分工。县安监局负责全县“十三五”安全生产规划实施的总体牵头工作,县安委会要加强综合协调和检查督促,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完善政府、社会和企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安全生产投入机制。企业要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县财政要加大公共安全监管预算投入。本规划的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重点监控平台建设等,要按照事权划分原则,由县财政、企业和有关方面共同承担。实施安全生产科技兴安,加快推广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先进工艺、技术、装备,推行政府购买服务、企业聘请专业服务,积极发挥安全生产专家、相关科研机构的智力和技术支撑作用。 3.推进重点工程实施。加大县财政统筹力度,积极对接规划方向,制定重点工程项目投入保障方案,优先加快实施一批具有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的重点工程,带动并保证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4.加强检查考核。各乡镇政府、县级单位和部门要将安全生产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范畴。要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公布本地本部门安全生产规划目标指标、重点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县安办、县目标办等部门要开展联合督查,对重点任务、重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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