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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洪雅县柳江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D-10、D-11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的批前公示
2025-03-14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gtzyj/2025-001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5-03-14
 发布机构  洪雅县自然资源局  有效性  有效

洪雅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洪雅县柳江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D-10、D-11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的批前公示

 

因柳江镇现有污水处理厂已满负荷运行,迫切需要对现有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容,为了确保柳江镇日益增长的污水处理需求,特编制《〈洪雅县柳江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D-10D-11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主要控制指标调整如下:

地块编号

用地

性质

用地代码

用地面积(m2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高度(m)

备注

调整前

D-10

排水设施用地

U21,1302

5314.2

按照污水处理厂相关规范规定

D-11

防护

绿地

G2,1402

10555.70

-

-

≥90

-

调整后

D-10-1

环卫

用地

1309

765.4

按已批复的环卫设施用地成果进行控制

D-10-2

排水

用地

1302

8129.6

按照污水处理厂相关规范规定

D-10-3

公用设施用地

13

5574.9

按照相关规范规定

D-11

防护

绿地

1402

2476.6

-

-

≥90

-

为保证规划的公开、公正、透明,强化公众参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现将洪雅县柳江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D-10D-11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主要内容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时间2025314—2025413日,共30天。公示期间若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洪雅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反映(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如需申请听证,应在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公示期满,将根据公示情况依法按程序报批。

意见受理:洪雅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规划编制股

联系电话:37402887

  
附件【调整前后用地布局.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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