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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洪雅县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论证报告》的公告 | ||||||||||||||||||||||||||||
2022-03-02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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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洪雅县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论证报告》的公告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依法对《洪雅县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论证报告》成果进行公告。 项目选址位置位于洪雅县洪川镇,拟建洪雅县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四川省洪雅县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中,选址位于划定的中心城区开发边界内,用地性质为农林用地,为非建设用地。《洪雅县洪川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选址用地范围内为城镇用地。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阶段相关论证合并办理的通知(试行)》等政策要求,该项目属于符合继续执行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不符合城乡规划的建设项目,经论证可作为合法建设用地出让。 项目建设必要性:1.贯彻落实《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要求;2.洪雅县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迫切需要;3.项目建设有利于救灾物资的监管,有助于完善突发性紧急救助体系建设,增强地方政府应对突发事件时物资保障能力,维护区域社会稳定。项目的建设十分必要。 项目建设可行性:1.属于鼓励类的应急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土地供应政策;2.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对周边现状区域带来的不利影响较小;3.符合区域相关规划的要求,对总体规划与城乡建设具有正面影响。项目选址可行。
选址位置示意
规划图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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