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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江镇人民政府关于《洪雅县柳江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23/24地块规划调整论证》的批前公示 | ||||||||||||||
2022-02-08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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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柳江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23/24地块规划调整论证》已于2021年12月28日通过县规委办组织的第八期专家评审会,现已按专家会意见修改完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眉山市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论证主要内容进行为期三十天的批前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2022年2月8日-2022年3月10日,若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3月10日前以实名形式向柳江镇人民政府反映,联系电话:028-37526356。公示期结束后,我镇将组织修改完善并按程序报批。
(一)规划情况 B-23地块在柳江镇总规、控规中都为中小学用地,土规中大部分为城乡建设用地,B-24地块在柳江镇总规、控规中都为防护绿地,土规中部分为城乡建设用地。在《柳江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中,地块位于环境协调区。 (二)论证必要性分析 通过城乡规划中小学布局分析,花溪社区现有花溪中学已满足柳江镇初中学位需求,不需要在B-23地块重复设置初中;B-23地块与镇区有规划过境交通分割,地块自身地形高差大,坡度较陡,有效使用面积小,都不宜作为小学用地,同时距离现柳江小学较近,继续布局小学对镇区北部居住组团辐射较弱,因此建议调整其中小学用地性质。 (三)论证可行性分析 B-23地块地处玉屏山山麓,自然环境较好,地块位于城镇交通干线以外,位置较为独立,宜作为商业服务用地,发挥土地最大价值,同时有利于完善柳江旅游服务设施配套,带动周边产业发展,可作为柳江打造县域副中心的支撑。 (四)规划用地性质及相关的控制性指标: 地块编码:B-23; 规划用地性质:商业用地(B1); 规划用地面积:35179.35平方米(约合52.77亩); 容积率:≤1.0; 建筑密度:≤35%; 绿地率:≥30%; 建筑限高:建筑檐口≤18米。 地块编码:B-24; 规划用地性质:防护绿地(G2); 规划用地面积:575.02平方米(约合0.86亩); 其他未尽事宜均按照《洪雅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9)执行。 附件:洪雅县柳江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23/24图则 柳江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8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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