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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洪雅县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论证报告》的批前公示 | ||||||||||||||
2021-11-01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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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洪雅县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 规划选址论证报告》的批前公示 为解决洪雅县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不足问题,提升救灾物资储备和监管能力,加快县城应急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我局组织编制了《洪雅县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论证报告》,该选址论证报告已于2021年10月29日通过洪雅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5次会议审议,现已按会议纪要修改完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眉山市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规划主要内容进行为期三十天的批前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2021年11月01日-2021年11月29日,若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1年11月29日前以实名形式向县发改局反映,联系电话:37403656。公示期结束后,我局将组织修改完善并按程序报批。 一、基本情况 拟选址范围位于洪雅县中心城区洪川镇,处于西环线及修文路交叉口东南侧。用地面积2556平方米(约合3.83亩)。项目用地为政府已收储土地,现状为空地,地势平坦,工程及水文地质情况良好,用地权属明晰。 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阶段相关论证合并办理的通知(试行)》、《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政策要求,该项目属于符合继续执行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不符合城乡规划的建设项目,因此,以项目为单位开展选址方案专题论证。 二、规划要点 (一)规划情况 项目用地北邻四川洪雅城关粮食储备库,东侧为祝河坎村,整体属于政府已收储范围线内,用地权属明晰,适合开发建设。规划总建筑面积800m⟡,其中新建储备库房552m⟡,生产辅助用房77m⟡,管理用房86m⟡,附属用房85m⟡。控制指标建议:容积率≥0.3,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18m,绿地率≤20%。风貌引导:采取主体现代建筑风格,建筑不宜过高,储备库库房宜为单层,净高不低于6m,当必须采用多层库时,不宜超过3层;库房外墙面色彩应与周边建筑协调,以暖色调为主,简洁大方,自然和谐。 (二)论证必要性分析 加快建设洪雅县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不仅是贯彻落实《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要求,也是洪雅县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迫切需要。项目建设有利于救灾物资的监管,有助于完善突发性紧急救助体系建设,增强地方政府应对突发事件时物资保障能力,维护区域社会稳定,项目的建设十分必要。 (二)论证可行性分析 经方案论证,项目用地性质为物流仓储用地(1101),属于鼓励类的应急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符合《四川省洪雅县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相关要求及区域发展的长远利益;符合《洪雅县洪川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6-2020)》规划要求,不占用基本农田,不涉及到规划强制性内容;且项目满足《洪雅县城乡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相关建筑间距及退距要求,对周边建筑无影响。选址对地质、水文、文物古迹、微波通道、军事设施保护和国家安全等特殊要求无影响。因此,确定本次论证是可行的。 (四)规划用地性质及相关的控制性指标: 规划用地性质:物流仓储用地(1101); 规划用地面积:2556平方米(约合3.83亩); 容积率:≥0.3; 建筑密度:≥30%; 绿地率:≤20%; 建筑限高:≤18米; 其他未尽事宜均按照《洪雅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9)执行。 附件:洪雅县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论证报告规划图则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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