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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眉山市洪雅县将军镇三宝社区S-01地块指标论证报告》的批前公示 | ||||||||||||||
2021-06-29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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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眉山市洪雅县将军镇三宝社区S-01地块指标论证报告》的批前公示 为落实洪雅县建设国际康养度假旅游目的地精神,引领带动将军镇三宝社区未来旅游产业发展,我局组织编制了《眉山市洪雅县将军镇三宝社区S-01地块指标论证报告》,该论证报告已于2021年6月25日通过县规委办组织的第六期专家评审会,现已按专家会意见修改完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眉山市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调规主要内容进行为期三十天的批前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2021年6月29日-2021年7月29日,若有意见和建议,请于 2021年7月29日前以实名形式向县自然资源局反映,联系电话:38877660。公示期结束后,我局将组织修改完善并按程序报批。 一、基本情况 论证地块位于眉山市洪雅县将军镇三宝社区3组。用地面积4452.64平方米(约合6.7亩)。土地已征收为城镇建设用地。由于该地块无上位规划,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文件精神,属于符合土规、不符合城规类别,且土地已选址并批回。现论证其规划指标,以便后续出让。 二、规划要点 (一)规划情况 该地块距洪雅县城10公里,东侧紧邻青衣江,所在社区建筑传统且保存良好,有一定旅游产业发展基础。现拟将该地块用地性质论证为商业用地,符合洪雅县创建“中国宜居养生之都”,打造全域旅游发展的目标。 (二)论证必要性分析 该地块属于已批未供土地,根据自然资源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文件精神,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大背景下,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是国土资源系统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重中之重的工作。 根据对将军镇三宝社区自然环境以及产业发展的情况分析,该地块作为商业用地开发是必要的。 (三)论证可行性分析 经方案论证,该地块作为商业用地开发对周边道路交通、社区风貌、现有公共服务设施、现有市政基础设施无影响,符合社区消防的要求。因此,确定本次论证是可行的。 (四)规划用地性质及相关的控制性指标: 规划用地性质:商业用地(B1); 规划用地面积:4452.64平方米(约合6.7亩); 容积率:≤1.2; 建筑密度:≤50%; 绿地率:≥25%; 建筑限高:≤12米; 其他未尽事宜均按照《洪雅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9)执行。 附件:眉山市洪雅县将军镇三宝社区S-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
洪雅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2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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