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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眉山市洪雅县城市新区CX1-02-01、CX1-02-03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报告》的批前公示
2021-07-16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gtzyj/2021-0007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1-07-16
 发布机构  洪雅县自然资源局  有效性  有效

洪雅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眉山市洪雅县城市新区CX1-02-01、CX1-02-03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报告》的批前公


    合理配置洪雅县小学资源,提高《眉山市洪雅县城城市新区、江南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布局的科学性,我局组织编制了《眉山市洪雅县城市新区CX1-02-01、CX1-02-03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报告》,该论证报告已于202178通过县规委办组织期专家评审会,现已按专家会意见修改完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眉山市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调规主要内容进行为期三十天的批前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2021年716日-2021年816日,若有意见和建议,请于 2021年816日前以实名形式向县自然资源局反映,联系电话:38877660。公示期结束后,我局将组织修改完善并按程序报批。

一、基本情况

CX1-02-01地块位于城市新区北侧,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A33、小学),面积为17473平方米(约26.21亩)。

CX1-02-03地块在《眉山市洪雅县城城市新区、江南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位于地块东南侧,面积19957平方米(约29.94亩),与CX1-02-01地块相连。

二、规划要点

(一)规划情况

CX1-02-01地块东侧约200米为乐雅高速出入口匝道与瓦屋山大道、九盛大道两条城市主干道交汇点。在此修建小学,存在安全及拥堵隐患。通过学位数分析,取消该小学也可满足中心组团片区学位数需求。同时,为响应川府发〔2016〕17号文要求,积极促进农业人口转移,为该措施创造条件,可适当增加城市居住用地。因此拟取消该小学,将CX1-02-01地块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为使片区开发均衡,CX1-02-01地块调整后,CX1-02-03地块指标相应调整

(二)调整必要性分析

通过对洪雅县中心组团片区小学分布,以及人口与小学学位预测,洪雅县中心组团片区小学学位数已满足需求,且CX1-02-01地块紧邻城市主干道,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故取消该规划小学是必要的。同时,为响应供给侧改革,促进农业人口转移,将CX1-02-01地块确定为二类居住用地,并与CX1-02-03地块联合论证,通过城市整体天际轮廓线走向,九盛大道的空间尺度感受、周边商业用地分布等方面分析,适当调整其土地兼容性、建筑高度、容积率等指标是必要的

(三)调整可行性分析

从学位分析来看,方案调整后,小学学位数也可满足实际需求,对相关规划的影响可忽略,对周边道路交通、城市风貌、现有公共服务设施、现有市政基础设施无不利影响,确定本次调整是可行的

)规划用地性质及相关的控制性指标:

规划指标调整表

用地编号

用地性质

容积率

用地面积

总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m)

绿地率

(%)

用地兼容

CX1-02-01

二类居住用地

2.2

17473

30%

80

≥35

按《洪雅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9版)执行

CX1-02-03

二类居住用地

2.2

19957

30%

80

≥35

其他未尽事宜及相关配套设施均按照相关规范和《眉山市洪雅县城城市新区、江南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


附件:眉山市洪雅县城市新区CX1-02-01、CX1-02-03地块图则

                         


洪雅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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