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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自然资源(槽渔滩风景名胜区)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 |||||||||||||||||||||||||||||||||||
2022-09-13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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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开展自然资源(槽渔滩风景名胜区) 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操作指南(试行)》和《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眉山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眉府发〔2020〕9号)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我县内的槽渔滩风景名胜区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槽渔滩风景名胜区。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槽渔滩风景名胜区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洪雅县2个乡镇6个行政村、社区(具体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登记单元涉及乡(镇) 、村名单
洪雅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13日
登记单元涉及乡(镇) 、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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