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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洪雅县南部镇级片区袁坪组团一期规划控制指标论证》的批后公告 | ||||||||||||||
2023-05-24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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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洪雅县南部镇级片区袁坪组团一期规划控制指标论证》的 《洪雅县南部镇级片区袁坪组团一期规划控制指标论证》日前已获得洪雅县人民政府批复。为进一步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乡规划的意识,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依法将该规划成果进行批后公告。 一、基本情况 为深化落实《洪雅县七里坪总体规划(2018-2035)》《洪雅县高庙镇总体规划(修编)》《洪雅县南部瓦屋山七里坪生态示范片区乡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在编)内容,指导袁坪组团有序建设,我局组织编制了《洪雅县南部镇级片区袁坪组团一期规划控制指标论证》。袁坪组团规划区范围西起花溪河,东至大峨眉国际旅游西环线。总规划面积约70.85公顷,规划区总建设用地面积70.36公顷,规划区人口规模为1.67万人。其中,一期规划面积为36.16公顷。 二、袁坪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研究要点 (一) 总体定位 以生态宜居为核心,联动精品度假、文化艺术、康养运动三大产业,打造集生态宜居、精品度假、文化艺术、康养运动四大产业为一体的生态康养度假基地。 (二) 规划目标 依托自身区位条件,发挥自然生态优势,将生态宜居、精品度假、文化艺术、康养运动与自然生态、山地文化相融合,充分融入大峨眉交旅融合先行示范区,全力打造极具影响力的高端康养旅游度假地。 (三)空间布局 结合地形地貌、产业和交通等因素,构建“一轴、三心、三组团”的空间结构布局。 “一轴”:沿片区主要规划道路,构建产业发展轴。 “三心”:暨文艺游憩组团的商业主要核心;温泉度假组团的公共服务核心;生态康养组团的商业次要核心。 “三组团”: 文艺游憩组团:包含商业街、游客中心等旅居功能。 温泉度假组团:包含温泉酒店、湖畔花谷等旅游度假功能,同时包含综合服务中心、派出所等公共服务功能。 生态康养组团:包含综合康养中心、禅修院等康养疗养功能。 三、一期规划控制指标论证要点 (一)一期建设规模 建设规模为一期用地,即成片开发方案中已批复用地,用地规模36.16公顷。 (二)一期建设目标 通过一期打造聚集人气活力,设计极具特色的建筑、景观打卡点,迅速聚集人气、吸引人流,进一步强化亲近自然的项目特色和文化内涵。 (三)建设用地布局 1.居住用地(R) 二类居住用地面积为13.01公顷,占一期城镇建设用地总面积36.47%。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包括行政办公用地及医疗卫生用地,总用地面积0.48公顷,占一期城镇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35%。 (1)行政办公用地 行政办公用地0.28公顷,占一期城镇建设用地总面积0.78%。 (2)医疗卫生用地 规划医疗卫生用地0.20公顷,占一期城镇建设用地总面积0.56%。 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5.06公顷,占一期城镇建设用地总面积42.22%。 4.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包括城市道路用地和交通场站用地两类,总用地面积3.67公顷,占一期城镇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1.35%。其中: (1)城市道路用地面积为3.67公顷,占一期城镇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0.29%。 (2)交通场站用地主要为社会停车场,总用地面积0.38公顷,占一期城镇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07%。 5. 公用设施用地(U)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包括城市道路用地和交通场站用地两类,总用地面积0.11公顷,占一期城镇建设用地总面积的0.31%。 6.绿地与广场用地(G) 一期研究范围内绿地与广场用地总用地面积2.96公顷,占一期城镇建设用地总面积的8.30%。其中: 公园绿地面积为2.73公顷,占一期城镇建设用地总面积的7.65%。 广场用地面积为0.23公顷,占一期城镇建设用地总面积的0.64%。 7.非建设用地 研究范围内非建设用地为水域,总用地面积0.49公顷。 备注:规划图则以附件形式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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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规划图则.p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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