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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说明和征求意见情况 | ||||||||||||||
2023-07-11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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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预案修订说明 (一)“3.1预防”项增加工程准备和宣传培训内容。 (二)“3.2.1监测”项增加灾情报送内容;“3.2.4预警发布”项增加“叫应”内容。 (三)“3.3预警行动”项内容调整,要求把预警纳入应急响应的启动条件;“3.3.2县防指预警行动”项调整“(2)指挥调度”内容,明确县领导未组织时,由县水利局牵头组织会商,相关成员单位参加。 (四)“3.4预警支持”项增加洪涝、干旱风险图,洪涝防御方案等内容。 (五)“4.2启动、终止条件及响应行动”项增加响应行动内容,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有关内容。 (六)“5.10技术保障”项增加科技支撑内容。 (七)“7.3名词术语定义”增加洪水风险图、干旱风险图、防御洪水方案、紧急防汛期等内容。 二、征求意见情况 《洪雅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共计征求12个镇、28个成员单位意见,收到9个镇、14个成员单位意见回复,其余3个镇、14个成员单位逾期未回复。回复意见中,县水利局、县气象局提出部分文字表述修改意见,经研究予以采纳。 三、修改情况 (一)县水利局意见 1.将“水利部门应在提供主要江河控制站预报的同时,加强中小河流洪水预测,尽可能延长预见期,提高准确度。”修改为“水利部门应协调市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提供主要江河控制站预报,加强中小河流洪水预测,尽可能延长预见期,提高准确度。” 2.将“水利部门负责发布山洪灾害风险预警和转送江河洪水预警”修改为“水利部门负责发布山洪灾害风险预警和转发市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发布的江河洪水预警”。 3.将《县域主要河流相关水文记录统计表》修改为《县域主要河流相关水文站设计洪水成果和特征水位统计表》,且根据市水文中心提供的相关数据进行调整。 (二)县气象局意见 1.将“县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橙色、黄色预警”修改为“县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橙色、黄色预警信号”。 2.将“当县气象台发布暴雨蓝色预警后”修改为“当市气象台发布暴雨蓝色预警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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