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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 ||||||||||||||||||||||||||||||||||||||||||||||||||||||||||||||||||||||||||||||||||||||||||||||||||||||||||
2025-02-28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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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原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9号)、《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应急〔2025〕11号)等要求,结合洪雅县监管实际,特编制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明确执法任务,提升执法效能,创新执法机制,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纠正制止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和追究事故责任,及时有效化解各类安全生产风险,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围绕全县安全生产中心工作,通过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突出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聚焦“个别少数”,抓住“高危作业”,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实现重点企业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监督检查发现的隐患整改复查率达100%、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率达100%、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查处率达100%、典型案例查处上报合格率达100%的目标。 三、行政执法力量、装备及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装备 按照局队合一的改革要求,县应急管理局现有行政执法人员6人,执法装备有安全生产执法平台2套,执法记录仪6部,无执法用车。 (二)执法工作日 1.总法定工作日。全年52周,每周法定假日2天,共104天。加上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和国庆节共13天,全年法定假期117天;总工作日=(全年天数-法定假日)×行政执法人员数量=(365-117)×6=1488天。 2.其他执法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按前3年度平均值72个工作日/人/年测算,预计432个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包括实施行政许可、事故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举报查处、联合执法、专项执法行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执法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上级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等。 3.非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按照前3年度平均值100个工作日/人/年测算,预计600个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包括机关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检查指导下级工作、党群活动、请假等(年休假、病事假)。 全年监督检查工作日为456天(总法定工作日1488天-其他执法工作日432天-非执法工作日600天=456天)。根据我局执法大队和执法人员结构及工作岗位的现状,监督检查工作日具体确定为:基础股152个工作日;危化股152个工作日;执法大队152个工作日。 四、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单位的确定范围 按照《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原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和《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应急〔2025〕11号)文件要求,重点检查单位范围如下: 1.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金属和非金属地下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烟花爆竹批发单位、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涉爆粉尘生产经营单位、规模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的生产经营单位; 2.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3.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 4.发现存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仍在整治中的生产经营单位; 5.试生产或者复工复产的生产经营单位; 6.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一般检查单位范围为本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 五、本年度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单位 根据重点检查单位和一般检查单位的确定范围,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留有余地的原则,综合考虑现有行政执法人员数量、技术装备配备和检查单位的分布、规模等因素,并结合我县实际,除去市应急局本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对重点企业名录库中的生产经营单位按每三年进行一次全覆盖检查频率,确定全年重点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19家,按计划每年至少检查1次,专项整治行动除外。除重点检查企业外,采取双随机检查方式对企业每年轮换进行检查,确定全年一般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7家,企业名单见附件。 六、具体工作要求 (一)统筹组织抓牢重点。局执法大队和承担监督检查任务的股室要加强组织领导,提前做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明确各项任务的时间安排、检查重点、责任人等,定期分析监督检查完成情况,加强“典型案例”的查处,积极办理“典型案例”并上报“互联网+执法”系统。 (二)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各执法人员要加强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规范执法。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畅通申诉渠道,依法保障监管对象申诉权利。二是优化执法方式,对情节比较轻微、没有主观故意、对社会危害性较低的违法行为,可采取柔性执法措施。三是要充分运用“互联网+执法”系统,提升监督检查的智能化水平,按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范自由裁量权,做到依法行政,规范执法。 (三)联动执法注重结合。一是加强与县内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二是将执法工作与省、市专项行动相结合,突出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企业安全负责人履职情况等执法工作重点。三是将执法工作与省市交叉执法相结合,提高执法效能。 (四)树立廉洁服务意识。各执法人员在开展监督检查时,要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严格规范执法权力运行,坚持依法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杜绝不作为、乱作为和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违法违纪行为,在执法过程中,切实为企业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各种问题,促进被查企业安全管理上升到新的高度,树立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附件:2025年度安全生产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企业名单
2025年度安全生产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企业名 单 1.重点检查企业
2.一般检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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